關于建立完善的職校撥款制度的意見
來源:四川職高信息網 時間:2022-10-24 11:33
根據《國務院關于加快發展現代職業教育的決定》有關精神,為促進高等職業教育(以下簡稱高職教育)改革發展,整體提高高等職業院校(含高等專科學校,以下簡稱高職院校)經費水平和人才培養質量,促進高職院校辦出特色、辦出水平,現就建立完善以改革和績效為導向的高職院校生均撥款制度提出如下意見:
一、意義和原則
(一)意義。
高職教育承擔著優化高等教育結構和人力資源結構的重要職責。近年來,通過各級政府和有關方面的共同努力,我國高職教育經費投入總量持續增長,推動了高職教育事業實現快速發展,培養了大批高素質技能型人才,為實現高等教育大眾化和推進我國經濟社會發展做出了重要貢獻。
但是,由于多種原因,目前高職教育投入仍然不同程度地存在一些突出問題:多渠道籌措經費和財政生均撥款穩定投入機制還不夠健全,高職院校總體投入水平仍然偏低,區域間差異較大;財政投入激勵高職院校改革的導向作用不夠明顯;高職教育經費績效管理基礎薄弱,等等。新形勢下,建立完善以改革和績效為導向的高職院校生均撥款制度,進一步加大高職教育財政投入,逐步健全多渠道籌措高職教育經費的機制,鼓勵引導社會力量舉辦職業教育,有利于推動高職教育深化改革,整體提高現代職業教育辦學水平和人才培養質量,優化高等教育結構,培養更多高素質技術技能型人才;有利于高職教育更好地為深入實施創新驅動發展戰略,加快轉方式、調結構、促升級提供人才支撐;有利于促進就業和改善民生。
(二)原則。
1.明確責任。按照現行財政體制和職業教育“分級管理、地方為主、政府統籌、社會參與”的管理體制,地方是建立完善所屬公辦高職院校生均撥款制度的責任主體,省級要統籌推動本地區全面建立完善公辦高職院校生均撥款制度。中央財政引導各地建立完善公辦高職院校生均撥款制度。舉辦高職院校的國務院有關部門是建立完善所屬高職院校生均撥款制度的責任主體,并負責落實相關經費。
2.多元投入。處理好政府與市場、政府與社會的關系。堅持政府投入的主渠道作用,優化財政支出結構,不斷加大財政投入力度,新增財政投入要向包括高職教育在內的職業教育傾斜。同時,防止財政“大包大攬”,充分發揮市場機制作用,積極引導社會資本投入,進一步完善多渠道籌措高職教育經費的機制,鼓勵企業和社會力量采取直接投資或捐贈等形式參與舉辦職業教育,促進高職教育經費投入穩定增長。
3.促進改革。發揮財政資金的激勵導向作用,建立完善高職院校生均撥款制度要與深化校企合作等制度改革創新相結合,形成激勵相容、獎優扶優的機制,促進高職院校面向市場、面向就業,改革創新人才培養模式,提高人才培養質量。
4.注重績效。切實提高財政資金使用效益,建立完善高職院校生均撥款制度要與強化績效管理相結合,將績效理念和績效要求貫穿于高職教育經費分配使用的全過程,體現目標和結果導向,加快發展現代高等職業教育。